問:怎樣理解健全規劃制定和落實機制?
答:為把黨中央關于“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建議》提出要“健全規劃制定和落實機制”。《建議》提出了“十四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重要原則、目標任務、重大舉措,描繪了2035年遠景目標,既鼓舞人心又任務艱巨,關鍵在于抓好落實。根據《建議》部署要求,健全規劃制定和落實機制,應重點把握以下4個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國家規劃體系。《建議》是總體謀劃和頂層設計,主要提出方向性、思路性的目標要求和重大舉措。在這個頂層設計之下,要據此制定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專項規劃,各地要按照《建議》精神制定本地區規劃綱要。可以說,國家規劃綱要和專項規劃、各地的規劃綱要,都是《建議》精神的具體體現,都必須全面落實《建議》提出的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舉措,對《建議》提出的目標任務和重大戰略進行細化。根據《建議》精神制定國家規劃綱要,還要同步編制一批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地方規劃綱要也要同國家規劃綱要確定的任務要求相銜接。在此基礎上,形成以《建議》為統領,以國家規劃綱要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為支撐,由國家、省、市、縣各級規劃共同組成,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確保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第二,建立完善推動規劃落實的有效工作機制。要圍繞保障規劃落地生效,加強財政保障、金融支持和其他政策支撐,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加強財政預算同國家發展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中央財政性資金優先投向國家發展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制定和實施就業、產業等公共政策,應服從和服務于國家發展規劃,強化政策間協調配合。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應加強常態化監測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出現的問題,推動規劃提出的任務一一落到實處。
第三,健全有利于規劃落實的責任體系。對各項規劃部署,應逐一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有人干、有督促、有檢查,堅決克服“規劃規劃、墻上掛掛”。應該說,《建議》提出的目標任務和政策舉措,是基于全國普遍情況確定的。各地區各部門在貫徹執行過程中,應當在堅決落實黨中央精神前提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具體實際,找準切入點、著力點、創新點,創造性地推進各項工作。必須增強大局意識,堅決把黨中央交給本地區本部門的任務完成好,保證黨中央政令暢通。
第四,提高各級黨委和政府抓落實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區研究制定本地區發展規劃,必須堅決貫徹黨中央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做到實事求是,留有余地,決不能搞層層加碼。應健全規劃抓落實的責任制,確保每一項重大任務和舉措都有人管、有人抓。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強化黨員干部執行力,加強對敢擔當善作為干部的激勵保護,以正確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創業導向。增強依法執政本領,在法治軌道上推動規劃落實。完善黨員干部監督體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確保“十四五”時期發展目標任務得到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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