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市場是對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要素資源進行交換和配置的場所。各市場主體在要素市場上按照價值規律進行交換,有助于實現要素價值和要素合理配置。《決定》提出,“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這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指明了重點。
第一,這是由我國市場體系建設的進度所決定的。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不僅包括商品市場,還包括要素市場,沒有要素市場就不可能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要素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勞動力市場、技術市場、資本市場都得到快速發展,市場配置要素能力顯著增強。但是,同商品市場的發展發育相比,我國要素市場建設還相對滯后,要素市場體系尚不完善,市場化配置程度總體不高,影響了市場對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發揮,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突出短板。
第二,這是由我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所決定的。要素配置的扭曲具有很強的傳導性和擴散性,由此造成一系列經濟結構性矛盾和問題。近年來,我國經濟結構中的“三大失衡”——實體經濟結構性供需的失衡、金融和實體經濟的失衡、房地產和實體經濟的失衡,以及我國經濟運行中一直存在的過剩產能難以退出、“僵尸企業”僵而不死、上市企業退出機制不暢等問題,都同要素市場化改革不到位有很大關系。這些問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是土地、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的跨行業、跨區域流動存在障礙,要素比價關系不合理,要素統一市場沒有形成。比如,城鄉土地市場分割,信貸資源配置重抵押、輕信用,股票發行和退市制度不健全,人口落戶存在地域限制等,都影響了生產要素從低質低效領域向優質高效領域流動,由此造成要素宏觀配置效率低下,制約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
第三,這是由讓要素活力競相迸發、使經濟發展充滿動力的要求決定的。我國經濟發展已經到了創新驅動發展的關鍵階段,激發技術、管理、知識等現代生產要素的活力對于盡快轉向創新驅動發展十分重要,數據等新型生產要素對其他生產要素的效率有倍增作用,具有廣泛影響,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關鍵生產要素。充分發揮這些生產要素的作用,對產權制度、交易規則、價格機制等方面提出了許多新課題。比如,要抓緊解決數據產權界定和個人信息保護、技術和專利市場發育不足、市場化人才評價體系不健全等問題,進而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和激勵效應,充分發揮現代生產要素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提高要素質量,實現優化組合,發揮協同作用,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由要素投入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
總之,《決定》針對我國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短板問題作出的重要部署,指明了我國下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點任務。我們要站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視,協力加快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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